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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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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

屯區藝文中心116-117年度駐館團隊徵選至9/9(三)截止

公布時間:2026-08-26

發佈單位:展演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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▍屯區藝文中心116-117年度駐館團隊徵選,即日開放申請囉!

屯區藝文中心為提升國內藝文團隊行政、節目製作能力與增添本中心節目特色, 特訂定本計畫,以推動演藝團隊長期駐點於本中心,形成雙方合作機制,促進演藝團隊穩定發展,推動在地藝文長期扎根,吸引更多民眾前來觀賞演出,讓場館與團隊共同成長。

一、申請資格:
國內立案或登記滿一年以上並有自製節目能力,且創作領域為表演藝術或與其結合之跨領域創作團體。

二、駐館內容:
1.本中心提供駐館團隊每一年度之演藝廳或實驗劇場至少一檔期(可視性質調整場地或檔期數量,但需先與本中心協商),並協助進行演出或其它搭配藝文性質活動,如講座或工作坊等。
2.團隊提送本中心駐館計畫活動所需經費原則由團隊自籌支應,惟本中心得視年度預算或其他經費另邀請團隊共同主辦相關活動。
3.本中心可協助邀請相關表演藝術師資以協助團隊規劃進修課程,以提升團隊能力。
4.團隊所提扶植團隊執行企畫書內容需經與本中心討論後方可執行;如企劃內容含有科技元素可酌予加分,其科技元素不限於動態捕捉、虛擬替身、高科技投影、裝置、機械等。

三、申請方式:
1.即日起至115/9/9(三),由郵寄或專人送達本中心,郵寄以郵戳為憑。
2.郵寄信封載明「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展演股」收,並註明「駐館團隊徵選」字樣,逾期不予受理,團隊所送申請資料概不退件,請自行備份留存。

每週一休館
詳情請查閱簡章,聯絡人:展演股洪小姐,04-23921122分機305

即日起至115/9/9(三),由郵寄或專人送達本中心,郵寄以郵戳為憑。 即日起至115/9/9(三),由郵寄或專人送達本中心,郵寄以郵戳為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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