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

常見問答

請問如何參加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志工隊?

公布時間:2019-01-19

發佈單位:推廣股

844

一、凡年滿18歲,身心健康對文化藝術有興趣者,具服務熱忱、願意主動學習成長、有責任心,且獲得家庭支持,並能嚴守執勤規範之民眾。

二、每年不定期視實際需要公開招募,凡經錄用後經通知參加訓練並分三階段進行。(一)第一階段:需參加至少6小時之基礎訓練。(二)第二階段:需參加至少8小時之特殊訓練。(三)第三階段:需值勤實習三個月,實習時數達24小時以上,表現良好頒發聘書,正式成為本中心志工。

三、隊員均為無給職,參與志工服務期間內,需接受中心考核並應遵從中心及本隊各項規範及各級幹部之領導。

四、詳細資訊請詳本中心網站 (網址:https://www.ttdac.taichung.gov.tw)

:::